一、综述
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“十三五”规划的收官之年。各地区、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,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的历史性成效,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。
2020年,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进一步下降。“十三五”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9项约束性指标圆满超额完成。
二、大气
(一)环境空气质量
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.0%,同比上升5.0个百分点。202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,占全部地级及以上城市数的59.9%,同比增加45个。PM2.5年均浓度为33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8.3%;PM10年均浓度为56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1.1%。
图1 2020年337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各级别天数比例
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,168个重点城市中,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20个城市(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20名)依次是安阳、石家庄、太原、唐山、邯郸、临汾、淄博、邢台、鹤壁、焦作、济南、枣庄、咸阳、运城、渭南、新乡、保定、阳泉、聊城、滨州和晋城市(滨州和晋城市并列倒数第20名),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20个城市(从第1名至第20名)依次是海口、拉萨、舟山、厦门、黄山、深圳、丽水、福州、惠州、贵阳、珠海、雅安、台州、中山、肇庆、昆明、南宁、遂宁、张家口和东莞市。
京津冀及周边地区“2+26”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3.5%,同比上升10.4个百分点;PM2.5年均浓度为51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0.5%。北京优良天数比例为75.4%,同比上升9.6个百分点;PM2.5年均浓度为38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9.5%。
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.2%,同比上升8.7个百分点;PM2.5年均浓度为35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4.6%。
汾渭平原1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0.6%,同比上升8.9个百分点;PM2.5年均浓度为48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2.7%。
(二)酸雨
465个监测降水的城市(区、县)中,酸雨频率平均为10.3%,同比上升0.1个百分点。全国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4.39~8.43。其中,酸雨(降水pH年均值低于5.6)城市比例为15.7%,同比下降1.2个百分点;较重酸雨(降水pH年均值低于5.0)城市比例为2.8%,同比下降1.7个百分点;重酸雨(降水pH年均值低于4.5)城市比例为0.2%,同比下降0.2个百分点。酸雨类型总体仍为硫酸型。
全国出现酸雨的区域面积约为46.6万平方千米,占国土面积的4.8%,同比下降0.2个百分点。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、云贵高原以东地区,包括浙江、上海的大部分地区、福建北部、江西中部、湖南中东部、广东中部、广西南部和重庆南部。
三、淡水
(一)地表水
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,水质优良(Ⅰ~Ⅲ类)断面比例为83.4%,同比上升8.5个百分点;劣Ⅴ类为0.6%,同比下降2.8个百分点。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、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。
图2 2020年全国地表水水质类别
长江、黄河、珠江、松花江、淮河、海河、辽河等七大流域及浙闽片河流、西北诸河和西南诸河水质优良(Ⅰ~Ⅲ类)断面比例为87.4%,同比上升8.3个百分点;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.2%,同比下降2.8个百分点。
西北诸河、浙闽片河流、长江流域、西南诸河和珠江流域水质为优,黄河、松花江和淮河流域水质良好,辽河和海河流域为轻度污染。
图3 2020年七大流域和浙闽片河流、西北诸河、西南诸河水质状况
开展水质监测的112个重要湖泊(水库)中,Ⅰ~Ⅲ类水质湖泊(水库)比例为76.8%,同比上升7.7个百分点;劣Ⅴ类为5.4%,同比下降1.9个百分点。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、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。
开展营养状态监测的110个重要湖泊(水库)中,贫营养状态湖泊(水库)占9.1%,中营养状态占61.8%,轻度富营养状态占23.6%,中度富营养状态占4.5%,重度富营养状态占0.9%。太湖和巢湖均为轻度污染、轻度富营养,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;滇池为轻度污染、中度富营养,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总磷;丹江口水库和洱海水质均为优、中营养;白洋淀为轻度污染、轻度富营养,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总磷。
图4 2020年重要湖泊(水库)水质状况
(二)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
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902个监测断面(点位)中,852个全年均达标,占94.5%。
地表水水源监测断面(点位)598个,584个全年均达标,占97.7%;14个超标断面中,10个为部分月份超标,4个为全年均超标,主要超标指标为硫酸盐、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。
地下水水源监测点位304个,268个全年均达标,占88.2%;36个超标点位中,5个为部分月份超标,31个为全年均超标,主要超标指标为锰、铁和氨氮。
(三)重点水利工程水体
三峡库区水质为优,汇入三峡库区的38条主要河流水质为优。77个断面中,Ⅰ~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8.7%,Ⅳ类为1.3%,同比均持平。其中,贫营养状态断面占1.3%,同比持平;中营养状态占75.3%,同比下降2.6个百分点;富营养状态占23.4%,同比上升2.6个百分点。
南水北调(东线)长江取水口水质为优。输水干线京杭运河里运河段、宝应运河段、宿迁运河段、路南运河段、韩庄运河段和梁济运河段水质均为优良;南四湖为中营养状态,东平湖、洪泽湖和骆马湖为轻度富营养状态。
南水北调(中线)取水口水质为优。汇入丹江口水库的9条主要河流水质均为优,丹江口水库为中营养状态。
四、海洋
(一)管辖海域
我国管辖海域海水水质较好,夏季一类水质海域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的96.8%,同比基本持平。渤海、黄海、东海和南海未达到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分别为13
490平方千米、25 360平方千米、48 000平方千米和8
080平方千米,渤海、黄海未达到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同比有所增加,东海、南海同比有所减少。劣四类水质海域主要分布在辽东湾、黄河口、江苏沿岸、长江口、杭州湾、浙江沿岸、珠江口等近岸海域。
夏季呈富营养化状态1的海域面积共45 330平方千米,其中轻度、中度和重度富营养化海域面积分别为20 770平方千米、9 450平方千米和15
110平方千米。重度富营养化海域主要集中在辽东湾、黄河口、江苏沿岸、长江口、杭州湾、珠江口等近岸海域。
(二)近岸海域2
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中向好,优良(一、二类)水质面积比例为77.4%,同比上升0.8个百分点;劣四类为9.4%,同比下降2.3个百分点。
沿海11个省(区、市)中,辽宁、河北、天津、山东、浙江、福建、广东和广西优良水质比例同比有所上升,劣四类水质比例有所下降;海南优良水质比例和劣四类水质比例均同比基本持平;上海优良水质比例同比有所下降;江苏优良水质比例同比明显下降。
五、自然生态
(一)生态质量
2020年,全国生态状况指数(EI3)值为51.7,生态质量“一般”,同比无明显变化4,生态质量保持稳定。
按照国土面积占比计算,监测的2 583个县域中,生态质量为“优”的共533个,占16.8%;为“良”的共1
146个,占29.8%;为“一般”的共703个,占22.2%;为“较差”的共189个,占26.9%;为“差”的共12个,占4.4%。生态质量为“优”和“良”的县域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以东、秦岭—淮河以南、东北的大小兴安岭地区和长白山地区,面积占国土面积的46.6%,同比增加2%;“一般”的县域主要分布在我国华北平原、黄淮海平原、东北平原中西部和内蒙古中部;“较差”和“差”的县域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西部、甘肃中西部、西藏西部和新疆大部。
(二)生物多样性
生态系统多样性
我国具有地球陆地生态系统的各种类型,其中森林212类、竹林36类、灌丛113类、草甸77类、草原55类、荒漠52类、自然湿地30类;有红树林、珊瑚礁、海草床、海岛、海湾、河口和上升流等多种类型的海洋生态系统;有农田、人工林、人工湿地、人工草地和城市等人工生态系统。
物种多样性 我国已知物种及种下单元数122 280种。其中,动物界54 359种,植物界37 793种,细菌界463种,色素界1 970种,真菌界12
506种,原生动物界2
485种,病毒655种。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珍稀濒危陆生野生动物406种,大熊猫、金丝猴、藏羚羊、褐马鸡、扬子鳄等数百种动物为我国所特有。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珍贵濒危植物共8类246种,已查明大型真菌种类9
302种。
遗传资源多样性 我国有栽培作物528类1 339个栽培种,经济树种达1 000种以上,原产观赏植物种类达7 000种,家养动物576个品种。
(三)受威胁物种
我国已知脊椎动物4
357种(除海洋鱼类)。其中,处于极危、濒危、易危状况的受威胁物种932种。受威胁物种中,有228种被列入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,包括85种极危物种、76种濒危物种、67种易危物种。我国现有820种左右动物、1
400种左右植物被列入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(CITES)附录,防止国际贸易造成过度开发。
(四)森林
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(2014-2018年)结果显示:全国森林面积2.2亿公顷,森林覆盖率22.96%,森林蓄积量175.6亿立方米。全国森林植被总生物量188.02亿吨,总碳储量91.86亿吨。全国天然林面积1.4亿公顷,天然林蓄积141.08亿立方米;人工林面积8003.1万公顷,人工林蓄积34.52亿立方米。
(五)草原
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为56.1%,较2015年上升2.1个百分点。经初步核算,全国天然草原鲜草产量稳定在11亿吨左右。
(六)自然保护地
我国已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74处,面积98.61万平方千米。建立风景名胜区1051处,其中,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44处,总面积约10.66万平方千米。建立国家地质公园281处,总面积约4.66万平方千米。建立国家海洋公园67处,总面积约7371.6平方千米。其中,建立东北虎豹、祁连山、大熊猫、三江源、海南热带雨林、武夷山、神农架、普达措、钱江源和南山等10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,总面积超过22万平方千米,约占我国陆域国土面积的2.3%。
六、土壤
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显示:全国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。影响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重金属,其中镉为首要污染物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%左右,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%以上。
七、声环境
(一)区域声环境
开展昼间区域声环境监测的32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等效声级平均为54.0分贝。其中,14个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评价等级5为一级,占4.3%6;215个城市为二级,占66.4%;93个城市为三级,占28.7%;2个城市为四级,占0.6%。
(二)道路交通声环境
开展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的32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等效声级平均为66.6分贝。其中,227个城市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评价等级7为一级,占70.1%;83个城市为二级,占25.6%;13个城市为三级,占4.0%;1个城市为四级,占0.3%。
(三)城市功能区声环境
开展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的31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,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4.6%,夜间达标率为80.1%。
八、辐射
(一)环境电离辐射
全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。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实时连续空气吸收剂量率年均值范围为(49.8~194.4)nGy/h,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;累积剂量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。
空气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,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。
长江、黄河、珠江、松花江、淮河、海河、辽河七大流域和浙闽片河流、西北诸河、西南诸河及重要湖泊(水库)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,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。
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中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低于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 5749—2006)规定的指导值。
近岸海域海水和海洋生物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,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,其中海水中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远低于《海水水质标准》(GB
3097—1997)规定的限值。
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,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。
(二)环境电磁辐射
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《电磁环境控制限值》(GB 8702—2014)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。
九、气候变化
(一)海平面
我国沿海海平面总体呈波动上升趋势。1980—2019年,我国沿海海平面上升速率为3.4毫米/年。2019年,我国沿海海平面比常年高72毫米,比2018年略高,为1980年以来第三高。2012—2019年我国沿海海平面均处于近四十年来高位。
(二)碳强度
经初步核算,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1.0%,比2015年下降18.8%,完成“十三五”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8%的目标。